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辩护人、诉讼人、利害关系人对于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有权向该申诉或者控告:(一)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刑事诉讼法第117条是什么意思,不予以。新刑诉法第117条的规定是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,对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、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。